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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

新聞:常打倒昨日的我 成就i世代

【明報專訊】iMac、iPod、iPhone、iPad,1998年以來,喬布斯推出「i」系列產品,引領科技革命,成為互聯網世代(即i世代)的潮流代言人。喬布斯的潮流觸覺,源自直覺及改變世界的決心,為了實現信念,他堅持推陳出新研發新產品,甚至不惜「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」而取得更大的商業成就。
靠直覺推陳改變世界
不少科技企業一旦製造出王牌產品後便墨守成規吃老本,但喬布斯為了追夢頭也不回﹕當大家還滿足於iPod時,他推出一部既可聽音樂又可聽電話的iPhone;當大家還在讚嘆MacBook Air如何輕便時,喬布斯推出平板電腦iPad,宣布進入「後PC時代」。傳媒大亨梅鐸便曾這樣評說﹕「這個人先發明了個人電腦,然後發明筆記簿電腦,現在他要毁滅它們,生命實在奧妙。」這種大破大立的態度也在另一方面突顯﹕他從不做消費者調查(focus group),認為「消費者不知道他們想要什麼」,他是靠直覺估計消費者的要求,總在想如何令消費者使用產品時更順暢,從而要求工程師做到他的要求。
不做消費者調查
這體現在他崇尚簡約的本質,喬布斯相信,最重要的決定,並非要加入什麼東西,而是拿走什麼東西,蘋果產品便是喬布斯「簡約是美」作風的體現。他討厭按鈕,於是向iPhone工程師發出命令﹕只可以有一顆按鈕。這個要求令工程師甚為頭痛,但最終還是做出果然只有一顆按鈕的iPhone。
當然,喬布斯的要求並非總能達到,他在1970年代便嫌電腦內置風扇「太吵,不夠優雅」,勒令Apple III不能有風扇,這近乎無理的要求令工程師為難,令到電腦生產延誤。
不少人把喬布斯與汽車發明者福特(Henry Ford)或發明電燈的愛迪生(Thomas Edison)相提並論,但喬布斯其實並非真正的技術發明家,不錯,他名義下擁有317項專利,但大都與外表與感觀有關,可見他對感覺的重視。他的賣點是遠見和知人善任,設計首部蘋果電腦的團隊裏,不單有科技專家,更有修讀歷史、藝術、文學的同事。
年輕學佛 反建制
喬布斯年輕時曾到印度學佛,喜歡卜戴倫和披頭四的音樂,與這些人有着相同的反建制信念,這決定了蘋果的路向——在微軟當道的世界,蘋果用家被視為異類,但蘋果用「Think Different」作口號,把使用蘋果產品塑造成特立獨行的生活態度。
信念成功結合營銷策略
喬布斯當年招攬百事主席斯卡利(John Sculley)到蘋果出任行政總裁時曾這樣問道﹕「你想餘生繼續賣糖水給小孩,還是想有機會改變世界?」他把自己的信念結合營銷策略,最終令蘋果雄霸電子產品市場,改變了人類接觸資訊的方式。
明報記者 林康琪
在國金商場蘋果店門外的廣告燈箱上面,貼滿了一張張市民給喬布斯的留言。(余俊亮攝)nex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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